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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梦想就去追!残疾人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了解一下↓

2019/8/26 10:19:05

大家都知道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但在创业过程中,很多残疾人因为身体原因时常会遇到很大困难,可他们还是凭借不服输的个性,走上了创业当老板的道路。

对于这些想要创业、想要自力更生的残疾人,政府当然也给予了不少的优惠政策,下面就让小张老师给大家介绍一下残疾人创业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

今日份课堂笔记,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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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主体:残疾人个人

内容:残疾人提供的是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

条件:法定劳动年龄, 六类人员(盲、聋、哑、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主体:这个政策是针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也就是我们的企业招聘了残疾人作为员工,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内容:根据招聘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每月退换的数额各地标准也稍有差异;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企业的标准:

1. 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占25%,且5人);其他机构(残疾人占25%,且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3.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三.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内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条件:签订合同,缴纳保险

关于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到这就结束了,如果小伙伴想了解更多企业须知的财税、创业干货,请多多关注企汇每周五的“企汇课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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